发放宣传单
禁炮宣传车
岳阳县融媒体中心2月8日讯(记者 吴俊宽)春节临近,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杜绝事故隐患,减少环境污染,2月7日,县城市管理环境执法大队在城区内开展春节禁炮宣传活动。
活动通过车载广播播报、设立宣传点、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宣传禁燃禁放有关规定,倡导市民提高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认真落实《岳阳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大家共同营造平安、祥和、欢乐的节日环境。
根据《岳阳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规定:县城范围内除腊月三十、正月初一、十五三天外,其他任何时间段不得燃放烟花爆竹、电子炮、氧气炮。
来源:岳阳县新闻网
作者:吴俊宽
编辑:黄阳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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