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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春节期间县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通知

来源:岳阳县新闻网 作者: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蒋赛洋 2022-01-14 18: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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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家湾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为做好春节期间县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下简称“禁放”)工作,切实改善空气质量,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岳县政通〔2022〕1号)有关规定,现就认真做好2022年春节期间县城区禁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烟花爆竹是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燃放烟花爆竹存在引发火灾等重大公共安全隐患,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造成大气污染、噪声污染等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在县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必然要求,是加快“四区”建设,打造“四个岳阳县”的现实需要,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举措。荣家湾镇人民政府,县城区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禁放工作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发动

荣家湾镇人民政府,县城区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把宣传教育贯穿于禁放工作全过程,组织召开本单位禁放动员部署会,通过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幅、张贴通告、标语、发放《致广大市民的一封公开信》、签订《禁炮承诺书》等方式,利用广播、电视、微信、短信、电子屏等媒介,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开展禁放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了解掌握禁放政策,引导其自觉遵守禁放规定。

三、明确职责分工

荣家湾镇人民政府,县城区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相关村(居)民委员会,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依法履职,扎实做好本单位或辖区(服务区)禁放的宣传、教育、巡查、劝导、制止和报告工作,全面加强县城区春节期间,特别是除夕夜、大年初一、元宵节等重点时段的禁放管控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1.县城区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在1月18日前召开禁放工作动员会,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放宣传,将禁放要求传达至每个干部职工和院落户主,并逐个签订《禁炮承诺书》,发放《致广大市民的一封公开信》;同时要加强单位院落内的巡查劝阻,及时上报相关情况。

2.县城管局负责在县城区出动宣传车(至少6辆)、悬挂横幅(至少100条)、设立宣传点(至少6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出入城口至少2个)、发放宣传资料(至少3万份)、签订临街门店《禁炮承诺书》(至少4500家);安排工作人员加强街道和店面的巡查劝阻,及时发现、查处违禁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并将查处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3.县住建局负责在县城区各建筑工地和物业小区张贴《关于县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并向建筑工地人员和物业小区业主发放《致广大市民的一封公开信》,签订《禁炮承诺书》。

4.县教体局负责在县城区各中小学校张贴《关于县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发放《致广大市民的一封公开信》,并利用班级微信群和“校讯通”等宣传春节禁放政策。

5.县民政局负责在婚姻登记窗口、殡仪馆等醒目位置设置禁放宣传标语,开展宣传和劝阻工作,引导嫁娶活动遵守禁放规定。

6.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督促县城区各商业门店在电子广告牌、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禁放宣传标语,签订《禁炮承诺书》。

7.县商务粮食局负责做好县城区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建材市场禁放宣传工作,发放《致广大市民的一封公开信》,签订《禁炮承诺书》。

8.县公安局负责向县城区各酒店、宾馆张贴《关于县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签订《禁炮承诺书》,发放《致广大市民的一封公开信》,并严肃查处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案件,严厉打击禁放工作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9.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加大县城区各类鞭炮店、鲜花店、丧葬用品等门店的检查力度,加强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依法依规查处非法违法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10.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汽车站的安全检查,严禁乘客携带烟花爆竹进站乘车,配合公安部门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并做好公交车显示屏春节禁放宣传工作。

11.荣家湾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禁放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工作方案,落实镇、村(居)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加强禁放宣传,出动宣传车(至少2辆)进村入社开展流动宣传,张贴《关于县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发放《致广大市民的一封公开信》,确保《通告》张贴到村到组,《公开信》发放到户。同时要全面开展辖区内各类门店存储、销售烟花爆竹整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查处违禁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12.相关村(居)委会负责悬挂横幅(不少于10条),摆放宣传标牌(不少于5个),张贴《关于县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发放《致广大市民的一封公开信》,与辖区居民逐户签订《禁炮承诺书》。同时,要安排人员实行分工包片,在重点时段到进山祭祖、拜年的主要路口加强巡查劝阻,及时上报相关情况。

四、严格督导问责

县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县城管局组成专项督查组,对禁放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重点督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解决禁放工作实际困难,对工作推进不力、履职缺位,影响禁放效果的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应急局等部门要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违禁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的通知》(岳县政办发〔2022〕1号)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对阻碍禁炮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围攻、殴打行政执法人员,组织、煽动围堵国家机关,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公安机关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2日


来源:岳阳县新闻网

作者: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蒋赛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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