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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旅游形象标识和形象宣传口号征集公告

来源:不详 编辑:周兵华 2019-03-05 11: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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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树立岳阳县旅游更加鲜明的旅游形象,提高岳阳县旅游社会认知度,岳阳县委、县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岳阳县旅游形象标识和形象宣传口号。
一、征集内容
1、岳阳县旅游形象标识
2、岳阳县旅游形象宣传口号
二、征集对象
海内外从事或爱好设计创意者(组织或个人名义不限)均可参加
三、应征作品要求
1、旅游形象标识
①充分彰显岳阳县旅游的个性魅力,体现岳阳县“古村古寺古洞,名湖名泉名山”的特色。
②创意新颖,构图简洁,造型优美,色彩明快,富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视觉冲击力和时尚活力。
③设计稿采用A4规格纸,彩色打印,并详细注明标识设计的创意和理念。
2、旅游形象宣传口号
①符合岳阳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定位和宣传,主题突出,个性鲜明,能充分体现岳阳县旅游特色、本质内涵和文化精髓。
②结合岳阳县旅游的独特风貌,富有创意,语言精炼,音韵谐美,琅琅上口,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适合在网络、电视、报刊等各种媒体和公共场合宣传推介。
③字数在10字以内,要求中英文双语对照。应征者须同时提供翔实的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创意说明。
3、形像宣传口号与形象标识最好相互呼应。欢迎专业人士和专业公司进行整体设计。
三、应征作品投稿方式
1、投稿者应提供纸质稿件各3份和电子文稿,专业团队可附专案。
2、提交作品时需一并提交《岳阳县旅游形象标识和形象宣传口号征集报名表》(岳阳县政府门户网旅游公告栏下载http://www.yyx.gov.cn/Category_83/Index.aspx),签署著作权确认书,同时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纸质稿件请在信封处注明“岳阳县旅游形象标识征集”或“岳阳县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征集”字样。
地址:湖南省岳阳县天鹅中路67号(岳阳县旅游局)
邮编:414100
联系电话:0730-7652601 传真:0730-7652609
4、电子稿件发送到指定邮箱::yyxlyj666@163.com 文件名请注“作者姓名+旅游形象宣传口号”或“作者姓名+旅游形象标识”。
5、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四、投稿起止时间
自2012年9月25日自2013年6月25日截止(以投稿信件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五、奖励办法
由岳阳县旅游局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设一等奖各1名,奖金各10000元,二等奖各1名,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各1名,奖金各1000元。以上部分奖项如无符合要求作品,可空缺。奖金以人民币支付,个人所得税由获奖作者自负,评选结果将于2013年7月中旬在岳阳县政府门户网上公布。
六、征集规则
1、投稿者需了解岳阳县地域特色和民俗风情,社会各届组织或个人均可参加,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2、应征作品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不得含有任何涉嫌国别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或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
3、每位参赛者每项限交一件参赛作品,所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未曾公开发表,凡已发表的作品或者使用他人作品参赛者,一经核实,取消参赛资格;如涉及著作权、版权或者其他合法权利的纠纷,主办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4、应征作品一经录用并获奖,其著作权、修改权、使用权等均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将其用于相关活动宣传、画册、展览以及公益宣传等,不另发稿酬。
5、对于获奖作者,将专函或电话通知,并在相关媒体上公布,所有投稿者必须使用真实姓名,获奖者须凭身份证领奖。
6、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属主办方,凡投稿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主办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未尽事宜可咨询0730-7652601。
七、相关事项
更多征集岳阳县旅游形象标识和形象宣传口号活动情况及岳阳县旅游情况,敬请登录岳阳县政府门户网-岳阳县旅游栏目:http://www.yyx.gov.cn/Category_10/Index.aspx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来源:不详

编辑:周兵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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