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岳阳县站7月15日讯(通讯员 邓玲)近日,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逮捕公安机关移送潘某涉嫌故意伤害案时发现,该案被害人谢某有对嫌疑人潘某控制人身自由,殴打、恐吓、威胁的行为,涉嫌非法拘禁罪。该院及时启动立案监督程序,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经查实,潘某在几年前欠“满满”赌债二千元,约好不用付利息。今年3月7日晚上7时许,谢某等人(帮“满满”讨债)找到潘某,要求潘某偿还本息共7000元,因潘某经济困难,无力偿还,遭到谢某等人殴打并威胁,若当晚不能足额还钱就要将其扔进某水库淹死。潘某在无奈的情况下提议同去其家中找人借钱,潘某回到住处后找左邻右舍借钱未果,想到自己被人追债弄得人尽皆知、丧失面子,遂产生拿刀将讨债人赶出自己家的想法,潘某借上厕所为名,溜进厨房拿出菜刀,追着将谢某砍成轻伤。
谢某作为故意伤害的被害人,但其控制潘某人身自由六个多小时,并进行殴打、威胁的行为,涉嫌非法拘禁罪。公安机关在接到我院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后,及时对谢某的非法拘禁行为立案侦查。目前,两案均已起诉到法院。
来源:岳阳县新闻网
编辑:周兵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