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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网友“砂石人”商谈一下“直接登记”问题

来源:岳阳县新闻网 编辑:周兵华 2019-03-05 14: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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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砂石人网友,你于2015年7月31日在红网岳阳论坛发表了岳阳县民政局局长独断专行,故意刁难阻扰砂石行业协会依法成立》一帖,我看后,觉得有必要与大家探讨一下。“直接登记”出了问题,到底问题出在哪?我先谈下自己的肤浅看法,不知大家看法如何,欢迎拍砖!

    我了解到:关于“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问题,在2013年12月5日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在谈到“民政部门如何激发社会组织活力”这一话题时说,激发社会组织活力需要采取六个方面的措施。其中,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四类社会组织,可以依法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民政部在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上将会取消不必要的审批,下放权限。
    对此,全国通过试点后,民政部门将于2014年4月1日起,将陆续接受上述四类社会组织的直接登记申请。也就是说,今后,这些社会组织无须寻找业务主管部门获得前置审批,即可直接向所在区县民政部门或市社团办,提交资料申请登记注册。
    首先我来谈谈何谓“四类社会组织”?它是指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具体来讲:
    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是指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经济组织或者从业人员,为维护会员共同的合法利益而自愿组成的社会团体。
    科技类社会组织是指以促进科技发展和进步为目的,专门从事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成果转让、科技咨询与服务、科技成果评估、科学技术知识传播与普及等业务的社会组织。
    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是指以特定公益为目的,为社会公众和社会发展提供公益慈善和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
    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是指面向社区,为满足城乡社区居民需求、促进社区和谐发展,以开展社区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组织。
    其次关于“四类社会组织”在办理成立、变更和注销登记时又有何规定呢?一是可以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二是需要征询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意见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出具征询函。三是对“四类社会组织”中涉及政治、法律、宗教的,仍实行双重管理。
    其三是在改革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中,要加强和改善监督管理工作。既要发挥好民政部门在登记、备案、年检、监督、评估等方面的监管责任,也要由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社会组织在人事、外事、党的建设等方面的指导工作。还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对社会组织在行业上的监督管理职责和作用。
    总的来看,关于在红网岳阳论坛发表的“2014年12月18日,吴金春等向岳阳县民政局递交了相关材料,要求依法核准“岳阳县砂石采挖行业协会”的名称。岳阳县民政局以“申请的名称与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不符”为由不予核准。”的帖文由版主予以置顶后,引起了大家的关注,这无可厚非。但是到底“真相”怎样,大家可以讨论哟。
    虽然岳阳县民政局在帖文回复中已经给出了三点答复,但我认为不管三点四点理由,我的理解其主要原因还在于“四类社会组织,在办理成立、变更和注销登记时,可以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需要征询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意见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出具征询函。”这后面一句话也是很重要的。也就是说,砂石行业在岳阳县有其特殊性。到底“特殊”在哪里呢?因它是一个集“河道采砂、河道运输、洞庭湖生态保护、航道安全”等等特殊条件是其一,洞庭湖的砂石开采等等相关工作有的是需要省、市水务部门审批的特殊行业这是其二,不是谁想怎么采就能怎么采的,岳阳县对洞庭湖的保护与开发必须按省市的统一要求办是其三。
    岳阳县民政局就砂石采挖行业协会不予直接登记的问题,我认为最主要的法理依据是“需要征询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意见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出具征询函”。但如果岳阳县民政局不向“需要征询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意见的出具征询函”那就是岳阳县民政局的不作为了。因此,“征询函”发不发,主管单位“批不批”才是最关键的。

 

来源:岳阳县新闻网

编辑:周兵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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