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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来源:湖南日报 编辑:周兵华 2019-02-16 13: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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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2016年4月1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确保我省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针,以“精准扶贫、不落一人”为总要求,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主要对象,认真贯彻《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坚持扶贫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精准帮扶与连片特困地区开发紧密结合、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改革创新精准扶贫体制机制,打好政策组合拳,全面实施脱贫攻坚行动计划,深入推进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工作责任,凝聚各方力量,采取力度更大、针对性更强、作用更直接、效果更可持续的措施,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2.目标任务

  ——确保贫困县全部摘帽。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比照享受省级扶贫工作政策待遇县原则上在2017年前(含2017年)摘帽,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连片特困地区县在2019年前(含2019年)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摘帽主要指标为:贫困县贫困发生率控制在2%以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7年达到8000元、2020年达到10000元,其他指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确保贫困村全部退出。到2020年全省8000个贫困村分批全部出列。退出主要指标为:贫困村贫困发生率控制在2%以内,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4万元以上,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确保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按照“头三年集中攻坚,后两年巩固提升”的要求,确保到2018年全省现行标准下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比例达75%以上,到2020年全面实现脱贫。脱贫主要标准为: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即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贫困户人均纯收入达到国家扶贫标准线以上。

  3.基本原则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一起抓,切实加强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市州、县市区、乡镇党委和政府要把脱贫攻坚作为“十三五”期间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强化政府职责,引领市场、社会协同发力,鼓励先富帮后富,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按照规划到村、帮扶到户、责任到人的要求,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全面落实扶贫对象、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措施到户、因村派人、脱贫成效“六个精准”,切实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使脱贫更加有效、更可持续。

  ——坚持保护生态、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始终把保护生态、绿色发展作为脱贫之基、致富之道,科学制定扶贫规划,合理布局产业和项目,积极探索绿色产业扶贫、乡村旅游扶贫等生态扶贫新路子,实现产业强、百姓富、生态美。

  ——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创新。针对扶贫开发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新问题,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创新扶贫开发路径,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创新扶贫资源使用方式,由多头分散向统筹集中转变;创新扶贫开发模式,由偏重“输血”向注重“造血”转变;创新扶贫考评体系,由侧重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向主要考核脱贫成效转变。

  ——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大力倡导脱贫光荣,充分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作用,激发贫困群众自主脱贫的内在动力。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注重扶贫先扶志扶智,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来源:湖南日报

编辑:周兵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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