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岳阳县站10月25日讯(通讯员 汤安明)近日,县人民法院对全县涉林违法系列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与刑事判决,有8人获刑并处罚金。被告人方某国、方某新、廖某志、曾某香、曾某财、毛某保6人从筻口镇采挖樟树782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个月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2000-3000元不等。被告人钟某新在未取得许可的情况下,擅自采伐17.8立方林木,被依法判处罚金4000元。被告人魏某辉盗伐新墙镇双港村路边杉树,蓄积为4.3立方,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2000元。
来源:岳阳县新闻网
编辑:周兵华
红网岳阳县站10月25日讯(通讯员 汤安明)近日,县人民法院对全县涉林违法系列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与刑事判决,有8人获刑并处罚金。被告人方某国、方某新、廖某志、曾某香、曾某财、毛某保6人从筻口镇采挖樟树782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个月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2000-3000元不等。被告人钟某新在未取得许可的情况下,擅自采伐17.8立方林木,被依法判处罚金4000元。被告人魏某辉盗伐新墙镇双港村路边杉树,蓄积为4.3立方,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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