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和惩治恐怖活动,切实保障广大旅客生命財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决定对全市范围内省际市际长途客运班线实行实名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名制范围:1、我市境内经营的省际市际长途客运班线。2、我市境内有省际市际长途客运班线车辆逬站经营的汽车客运站(含网上售票服务平台)或被客运班线经营者委托的中途售票点。
二、实名制实行时间:我市省际市际长途客运班线实名制从2017年9月1日-20日试运营,9月21日正式启动。
三、售票相关规定:1、旅客在汽车客运站或被委托的售票点购票时,应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同日同一班次内,一张身份证件只能购买一张车票,代购车票时,应同时出示购票人及被代购车票旅客的身份证件。除免票儿童外,身高1.2米以上的未成年人可凭户口薄、临时身份证或学生证等证件、证明购票乘车。2、为方便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旅客购票,汽车客运站内设有警务室,可办理有效身份证明。
3、实名制车票改签或退票时,应提供购票时登记的有效证件,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4、旅客购票后应仔细核对车票信息,并保持票面清晰可识读,以免信息错误造成无法乘车,逬站时,请携带妤自己的有效证件,以备查验。5、各客运经营者、汽车客运站及被委托售票点,要严格落实实名制工作,不得违规向不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旅客售票并提供乘车便利。
各级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对违反实名制工作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从严惩处。特此通告。
来源:岳阳县新闻网
编辑:周兵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