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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麋鹿“来访”
2019-03-13 07:41:00 字号:

  “麋鹿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禁止捕杀”,“保护麋鹿,人人有责”,近3天来,岳阳县中洲乡的乡野公路上,两台宣传车来往不停地广播和宣传着。

  近期洞庭湖水持续高涨,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野生麋鹿从洞庭湖沼泽地进入岳阳县湖区沿湖乡镇农作物地觅食、栖息。

  当即,县林业局起草了保护麋鹿的通告,县政府办以最快的速度向全县发出,明确对于被麋鹿损毁的农作物,由林业局和中洲乡现场登记造册,待防汛工作结束后,一并纳入补偿。

  7月28日,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又向中洲乡人民政府下达保护麋鹿的指令,要求该乡在做好防汛工作的同时,结合当前巡堤查险工作,一旦发现麋鹿,立即加强保护,严禁捕杀。中洲乡政府办公室也以手机短信向全乡手机用户发送了一条短信,提醒伤害或猎杀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乡还成立了麋鹿保护小组,设立了报告举报电话,方便跟踪麋鹿踪迹,及时举报伤害或捕杀麋鹿行为。

  7月30日,岳阳县人民政府下发通告,要求洞庭湖沿线的中洲、鹿角、黄沙街等乡镇政府成立野生麋鹿保护机构,责任明确到人,切实做好野生麋鹿保护工作。当天,2000份通告即张贴到沿湖的各乡镇、村组。

  据目击者称,上岸麋鹿都藏身在沿湖田地、鱼塘中,身体健壮。

来源:湖南日报

编辑:周兵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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