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岳阳县分站11月7日讯(通讯员 汤安民)11月5日晚,县林业局接到热心市民电话,称捡到1只类似“猫头鹰”的鸟和1只野“鸭子”,希望进行鉴定并放归大自然。经县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工作人员检查与鉴定:类似“猫头鹰”的鸟系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猫头鹰幼鸟;野“鸭子”系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小天鹅,已食物中毒不进食。
6日,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和县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工作人员将猫头鹰放生,将食物中毒的小天鹅送至市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进行救助。
来源:岳阳县新闻网
作者:谌良柱
编辑:周兵华
本文链接:https://www.yyxnews.com/content/2017/11/07/52203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