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岳阳县分站1月25日讯(通讯员 周红祥 米亮)近日,县食药工质局在网络开展日常监管时,发现辖区内一销售电子产品的电子商务经营者未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根据今年1月1日落地实施的《电子商务法》,其行为违反了第六章第七十六条一款。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该经营者尚未办理营业执照,县食药工质局迅速对其进行查处,并责令其立即整改并暂停经营活动。
来源:岳阳县新闻网
作者:谌良柱
编辑:周兵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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