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融媒体中心2月12日讯(通讯员 李凌志)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和市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衡健康发展的十五条措施》文件精神,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在疫情防控期间确因无法登录湘税社保缴费或因隔离措施等原因无法向村镇缴纳保险费的特殊群体,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由2020年2月29日延长至2020年3月31日,从缴费之日起,即可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对于已确诊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且未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患者实行先行救治,其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实行综合保障,但应抓紧补办参保手续。
来源:岳阳县新闻网
作者:李凌志
编辑:陈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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