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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故意放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20-08-11 12:25:59 字号:

放火.jpg

放火现场

岳阳县融媒体中心8月11日讯(通讯员 易云 兰海泉)近日,由县森林公安局办理的余某保放火案,在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月田镇茨洞村余某保认为本村村民经常欺负他,为泄私愤,于3月14日13时用打火机点燃了该村廖家塘公路边的杂草,随后离开,点燃的火被及时赶来的村民扑灭。当日下午5时许,余某保发现火未烧起来,再次分6处点燃了廖家塘路边的杂草,逃跑时被当地村民现场抓获。余某保数次故意放火的行为,在当地造成了恶劣影响,所幸均被及时扑灭,未酿成严重后果。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余某保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来源:岳阳县新闻网

作者:易云 兰海泉

编辑:陈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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