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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行动不便 法官上门解民忧
2020-08-12 16:12:32 字号:

岳阳县融媒体中心8月12日讯(通讯员 许华明)近日,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上门为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申请人办理了领款手续。2020年年初,李某因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而受伤严重,因种种原因,随后将被告和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因考虑到急切需要费用救治,李某的代理人向法院申请了先予执行。先予执行裁定生效后,保险公司及时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李某迟迟都没有来领保险理赔款。执行法官通过电话才了解到李某在此次交通事故中受伤卧床不起,其父母年事已高,腿脚行动不便,于是上门为其办理了领款手续,回到法院后即刻通过执行案款系统将保险理赔款汇入李某提供的银行账户。

来源:岳阳县新闻网

作者:许华明

编辑:陈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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