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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21-07-15 15:27:21 字号:

岳阳县融媒体中心7月15日讯(通讯员 县法院)2001年1月23日,我县甲村村委会因需向彭某借款5000元,并约定月息为18‰。此后,彭某多次向村委会催讨借款无果。2016年,甲村与其余两村合并为乙村,彭某在合村后每年亦向乙村村委会催讨借款,均无果,故于2020年8月19日将乙村村委会诉至法院。同年9月,在查清案件情况的基础上,法院依法支持了彭某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双方均未上诉。因村委会迟迟不履行支付义务,彭某无奈申请执行,随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村委会将分期向彭某支付欠款。据悉,彭某已经按期收到了部分还款。近日,彭某拿着一面写有“柔肩担道义,温情铸法魂”的锦旗,向承办法官表达了他的谢意。

来源:岳阳县新闻网

作者:县法院

编辑:黄阳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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