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融媒体中心12月16日讯(通讯员 何鑫)日前,县公安局水上中心派出所民警与县渔政局执法人员,在我县东洞庭湖陡沙坡水域现场控制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的嫌疑人陈某,当场查获犯罪嫌疑人使用的钓具共18根(半数为禁用渔具)、渔货4.24斤(鳊鱼)。犯罪嫌疑人陈某违反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了禁用的方法和使用了禁用的渔具真饵复钩等钓具进行钓鱼捕捞,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其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截至目前,该所共破获非法捕捞刑事案件4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5人。
来源:岳阳县新闻网
作者:何鑫
编辑:蒋赛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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