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乡科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根据《岳阳县乡科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述廉评议工作暂行办法》(岳县办发〔2011〕48号)的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县委、县政府同意,确定任玮平等7名同志为2013年度乡科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述廉评议对象,其中口头述廉对象4人、书面述廉对象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口头述廉对象(4名)
1.麻塘镇党委书记 任玮平
2.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胡团生
3.县农业局党委书记、局长 陈晓华
4.县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 罗来波
(二)书面述廉对象(3名)
1.县柏祥镇党委书记 童 铮
2.中洲乡党委书记 许吉程
3.畜牧水产局党委书记、局长 柳卫平
干部群众对上述7名同志在执行政治纪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廉洁从政规定、落实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方面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于10月20日前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岳阳县乡科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述廉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反映。
联系电话:7657002
电子邮箱:yyxdflzs@163.com
岳阳县乡科级单位主要负责人
述廉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9月30日
来源:岳阳县新闻网
编辑:周兵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