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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起森林火灾案宣判 刑期最短1年

来源:岳阳县新闻网 编辑:周兵华 2019-02-26 07: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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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岳阳县站10月20日讯(通讯员 汤安民)近日,县人民法院对森林火灾系列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与刑事判决:被告人邹某祭祀燃放鞭炮,引发森林火灾,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被告人黄某祭祀燃放鞭炮和礼花炮,引发森林火灾,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被告人万某燃烧茅草堆,引发森林火灾,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杨某燃放礼花炮,引发森林火灾,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胡某燃烧杂草堆,引发森林火灾,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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