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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文明城市创建实行“路长制” 县四大家领导紧盯责任路段

来源:岳阳县新闻网 编辑:周兵华 2019-03-08 01: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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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岳阳县分站8月22日讯(记者 张阳)记者从21日我县召开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上获悉:县城城区28条重点道路将实行“路长”制,使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秩序管理向更精更细更全的方向发展,达到监管无盲区、责任无空白的目标。

按照县委、县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体部署和在城区重点道路实行“路长负责制”,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要求,县四大家领导将认领城区主要路段,对指定路段负总责。同时每个路段确定一家牵头责任单位,协助路长工作,相关职能部门确定责任人,确保责任路段达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

“路长”职责为全面负责责任路段各项管理工作的指挥、调度,督查路段牵头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六包”责任是否到位,对责任路段存在的问题,负责组织协调路段牵头责任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研究解决。“路长制”要求,各路长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每两周要对所管辖责任路段进行一次全程巡查,摸清路段现状;积极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衔接,切实保证把每条责任路段的管理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各牵头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确保每周上路巡查一次。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工作指导,按要求配备责任路段管理人员,及时研究解决职责范围内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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