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路、妇幼保健院对面
督查组在林冲路督查
岳阳县融媒体中心3月3日讯( 记者 袁颖 任贝贝)2月27日至28日,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对我县各单位落实防疫期间“路长负责制”有关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责任单位履职情况较好。大部分责任单位能够严格按照县防控指挥部199号指令,落实”牵头单位和荣家湾镇政府巡查人员每班不少于3人“的工作要求,增派巡查力量,扎实开展巡查劝导工作。
巡查人员责任意识较强。督查组随机到达各路段时,大部分单位和责任人员坚守在工作岗位,能严格执行全天候驻路的要求。
群众、门店主防疫意识较强。门店经营明显规范,抽查门店45家,每家均有体温枪、顾客信息登记台账;门店主拒绝未带口罩人员进店购物意识显著增强;致富街门店主主动担当,充当体温测量志愿者,形成干群防疫联动良好机制;路上未戴口罩行人数量明显减少,聚众扎堆打牌现象明显改善。
存在的问题
部分单位对指令要求执行不彻底。县法院、县教体局、县国土资源局等单位,没有确保每班有3名干部上路;县人社局巡查劝导人员每天下午2点30分上路劝导,没有落实全天候驻路工作要求。
部分路段巡查劝导流于形式。在督查中发现,部分巡查劝导人员工作不力、流于形式;27日晚上,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的富荣路有2处聚众打牌;粤西路有1处人员聚集打牌,无人劝导制止;县交警大队负责林冲路段人员至26日起未到岗到位。
来源:岳阳县新闻网
作者:袁颖 任贝贝
编辑:李雨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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