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融媒体中心11月2日讯(通讯员 何鑫)近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黄沙街镇某三叉路口开展夜查酒驾整治行动时,湘F4TXXX皮卡车驾驶员陈某(男,38岁,长湖乡人)接受呼气式酒精棒检测,发现吹气棒显示自己酒驾后,迅速驾驶车辆意图逃离现场,民警依法将陈某所驾车辆截停。执勤民警现场对驾驶人陈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376mg/100ml,超出醉驾标准值近4倍。犯罪嫌疑人陈某已达醉酒驾驶标准,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已被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其冲卡的行为在后期审判量刑中将作为从重情节。在接受刑事处罚的同时,交警部门将吊销其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来源:岳阳县新闻网
作者:何鑫
编辑:黄阳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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