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向沿湖群众宣传《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
执法人员巡逻
岳阳县融媒体中心12月9日讯(记者 付琴 罗万里)近日,我县警方办理了一起锚鱼入刑非法捕捞罪案,依法刑事拘留两人。这是自12月1日《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正式施行后东洞庭湖区域的首例案件。
12月6日晚,县渔政局鹿角中队执法人员从鹿角码头出发,夜巡至中洲大堤外的黑泥包水域时,发现岸边有两处可疑的亮光,执法人员立即将快艇靠岸上前查看情况。县渔政局鹿角中队副中队长赵五星告诉记者:“快艇靠拢后,发现两名人员使用违法的渔具锚钩进行锚鱼。随后我们将人员、钓具及渔获物移送至渔政指挥中心,办案处理。”
根据新《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当事人胡某某和罗某二人在禁捕水域内使用禁用渔具锚鱼,属非法捕捞水产品。目前,胡某某和罗某已被依法刑拘,此案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自《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公布以来,我县渔政部门在积极开展多形式宣传活动的同时,坚持日常执法巡查与突击蹲守相结合,广泛摸排非法捕捞线索,确定执法打击布控重点,认真落实好“长江十年禁渔计划”。
来源:岳阳县新闻网
作者: 付琴 罗万里
编辑:黄阳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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