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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公开审理黄某辉等8人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来源:岳阳县新闻网 作者:胥诗 编辑:蒋赛洋 2022-01-07 16: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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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

岳阳县融媒体中心1月7日讯(记者 胥诗)1月6日,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黄某辉等8人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县检察院检察长闵孚君参加。

据了解,2020年10月至2021年4月,黄某辉等8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明知长江流域全面禁捕的情况下,使用自制电网、丝网、地笼网等禁用工具,在东洞庭湖江豚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和东洞庭湖鲤、鲫、黄颡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范围内,非法捕捞近四十次,捕获渔获物一万余斤,非法获利十余万元。

检察机关指控,黄某辉等8人的电捕鱼行为严重影响作业范围内各类水生动物的种群繁衍,破坏了长江流域的渔业生态资源。他们分工明确,指定专人下湖捕捞、接运渔获物和送店销售,从“小打小闹”“偷偷摸摸”到专业化、团队化作案,形成了“捕—运—销”一体化的利益团伙。

除依法起诉8名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外,检察机关还依法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法院裁定8名被告人以增殖放流的方式,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经调解,去年12月下旬,被告人已出资21万多元,购买446万尾鱼放流洞庭湖。

因疫情防控需要,其中4名被告人在看守所讯问室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出席庭审。庭审现场,被告人均表示认罪认罚,并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案件将择期宣判。

来源:岳阳县新闻网

作者:胥诗

编辑:蒋赛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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