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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发出首份家庭教育令: 生儿不养儿,违法!

来源:岳阳县新闻网 作者: 熊佳 周昱君 编辑:蒋赛洋 2022-05-25 16: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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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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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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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小朱讲解教育令

岳阳县融媒体中心5月25日讯(记者 熊佳 实习记者 周昱君)5月23日,县法院调解了一起关于孩子抚养权的纠纷,针对监护人存在“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情形,县法院对当事人小杨和小朱发出了全县第一份《家庭教育令》。

接受《家庭教育令》的小朱,是三个孩子的母亲。6年前,小朱与小杨结婚,双方均系再婚且各自带有一个小孩,婚后两人又生育了双胞胎大宝、小宝。原本幸福的一家人却因小杨沉迷于网络赌博而变得支离破碎。陆续将存款、房子都输掉后,小杨失联,至今已达三年之久。2020年4月,小朱向县法院起诉,与小杨离婚,按照判决,双胞胎之一小宝由小朱抚养至独立生活止。判决生效后,小朱以自己居无定所、工作不稳定为由,一直将小宝留在杨家由小杨的父母照顾,仅邮寄了部分奶粉、尿不湿等生活用品。年过花甲的杨父为维持一家五口的生计,在家附近的陶瓷厂找了一份工作,每月工资仅2000余元。随着三个孙子慢慢长大,生活开支越来越多。无奈之下,杨父对儿媳进行起诉。

县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一方面与县妇联协商解决杨爹一家困境的方法。另一方面,及时向小朱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然而由于小朱长期在外打工,文书无法送达,加之小杨下落不明,案件陷入了僵局。为找到小杨、小朱二人,承办法官借助媒体力量,最后通过核酸检测定位,找到了分别在长沙和江苏打工的小杨和小朱。

承办法官多次通过电话、微信与小朱沟通后,小朱从张家界市慈利县来到县法院接受调解。当即承办法官与县妇联相关负责人以情动人,同时释法明理,经过一番沟通,最终小朱决定将小宝接回慈利县抚养。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出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家庭教育促进法》颁布以后,对于父母带娃,进入了依法带娃的时代,也就是我们平常意义上说的家事变成了国事,作为父母不仅仅要给予经济上的帮助,更要在心理、身体、安全上尽到自己应尽的义务。”妇联主席黄丽娟说。

考虑到之前小朱未对小宝尽到应尽的责任义务,承办法官现场向小朱发放《家庭教育令》,责令其要积极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父母有教育、抚养、保护未成年人的义务,本案的被告以及她以前的丈夫离婚以后,没有完全的履行家庭教育的责任。以疏于联系,未履行对未成年人生理、心理、智力方面的关心与爱护的责任,客观上已经对未成年人的成长造成了阻碍,属于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情形,依法应当予以纠正。”县法院民事庭第一庭长蔡亮说。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这意味着中国父母进入“依法带娃”时代。县法院将从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出发,积极督促父母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全力维护儿童权益,优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

来源:岳阳县新闻网

作者: 熊佳 周昱君

编辑:蒋赛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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