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植物油
食用植物油
食用植物油是我们每日膳食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体所需的必需脂肪酸、脂溶性维生素的重要来源。为了帮助广大消费者更好地掌握选购、食用和储存食用植物油的相关知识,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岳阳县消费者委员会特发布如下消费提示:
一、食用植物油种类众多,选择购买要看清。
食用植物油是指以食用植物油料或植物原油为原料制成的食用油脂。常见的有菜籽油、花生油、大豆油、玉米油、葵花籽油、芝麻油、食用植物调和油等。其中,食用植物调和油是由两种及两种以上油品经过科学配方调制而成。
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16-2018)的规定,预包装食用植物油标签应包含以下内容: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如产品执行标准中明确质量等级的,还应标示质量等级。食用植物调和油,应在外包装上统一标注“食用植物调和油”,标签上还要注明各种食用植物油的比例。
选购预包装食用植物油,应前往正规商超,选择生产日期离购买时间较近、保质期内的产品。选购时应仔细查看油体是否澄清、透明。同时,按照家庭食用人数多少选择大小适合的预包装食用植物油。散装食用植物油质量和安全性难以保障,不建议购买。
二、食用植物油合理使用,日摄入量应把控。
长期过量摄入食用食物油,会引发超重或肥胖,诱发高胆固醇,增加动脉粥样硬化、冠心病等心血管疾病的发生率,危害人体健康。根据《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推荐,每人每天烹调油摄入量以不超过25-30克为宜。家庭食用,建议使用控油壶控制用量。
平时炒菜油温过高,会导致油脂本身的化学结构发生变化,影响人体消化吸收,还会破坏油脂中脂溶性维生素A、D、E,导致营养价值降低,应当尽量避免。如确需高温煎炸,宜选择菜籽油含量较高的调和油。建议多采用蒸、煮、炖或水焯的烹调方式,尽量减少煎炸。橄榄油、藻油、亚麻籽油等富含不饱和脂肪酸、有益微量伴随物,此类食用植物油不宜高温烹调,最好用于菜肴凉拌。
三、食用植物油仔细保存,异味变质莫食用。
存放食用植物油时,应密封、避光、低温、忌水,要远离氧、光照、高温、金属离子和水等促油脂氧化因子。
购买大桶油,可按一周的食用量将油倒入干净的棕色玻璃控油壶,再将大桶油用胶带密封,放在阴凉避光处存放。开封后,最好在3个月内吃完。控油壶使用过后,建议放入冰箱冷藏保存,既避光又低温。多不饱和脂肪酸含量较高的食用植物油,最好短期内吃完。开封后的食用植物油如放置时间过长,使用前应认真检查,如有哈喇味或其他刺激性异味不得食用。
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岳阳县消费者委员会
来源:岳阳县新闻网
作者: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岳阳县消费者委员会
编辑:蒋赛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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